【慧聰廣電網】一、總局政策又來了?嚴查OTT+IPTV變相合作
近日,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網絡視聽節目管理司向牌照商下達了《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網絡司關于開展互聯網電視業務自查的通知》。通知顯示,本次嚴查的主要是OTT牌照商與電信企業變相開辦IPTV業務及提供頻道直播。
回顧一下,這些年總局關于OTT的政策:
6號令”:《專網及定向傳播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2016年4月。從事IPTV/OTT/手機電視的視聽節目信息網絡傳播,要求必須國有獨資或國有控股,外資/合資/合作機構不得從事。
“229號文”:《關于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電視網絡接收設備違法犯罪活動的通知》,2015年9月。經營不合規OTT業務不止違規而是犯罪;互聯網電視市場將迎來新一輪的內容清查和設備整頓。
“181號文”:《持有互聯網電視牌照機構運營管理要求》,2011年10月。首次提出“互聯網電視集成業務和內容服務平臺采用牌照管理”。從業務集成、內容服務、業務運營、終端產品4個方面提出了要求。
“56號令”:《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2008年1月31日。對公共互聯網視聽節目傳播的監管規定。
二、嚴查OTT,或是變相針對IPTV?
IPTV因為市場無序競爭,已經引來各地廣電紛紛狀告其侵權。
之前,遼寧、四川、山東省廣電之前紛紛發文狀告各地IPTV轉播3、5、6、8頻道侵權
近日,山東廣電網絡有限公司(山東有線)將中國聯通山東省分公司(山東聯通)告上法庭,起訴緣由為不正當競爭,要求其道歉消除影響,并索賠經濟損失人民幣5000萬元。
這次更狠!IPTV+OTT變相合作也被查了!誰才是真正的幕后推手?
三、廣電“保護傘”何時降落?
據電信和聯通發布的數據預計來看,今年IPTV過億不是難題,尤其是今年還迎來了政策利好。在這種情況下,有線運營商不能只靠政策保護,畢竟保護終歸是有期限的,一定要借助這個窗口期把業務做扎實。
從長遠看,視聽類業務監管政策的突破對電信業的好處在于開拓了視頻這樣一個對網絡和業務具有戰略影響力和價值的新領域,是難得的歷史機遇。不僅可以促進寬帶的持續發展,還為電信業的轉型提供了更加廣闊的發展空間,可以進入以視聽業務為主體的娛樂產業和以傳媒業為主體的信息內容產業。同時,通過業務捆綁可以降低用戶離網率,減緩業務增長乏力的趨勢。弊端在于寬帶接入的開放打擊了電信業主要的業務增長點。
總體來看,初期收入受損,中長期受益,有助于電信業加速實現戰略轉型,進入娛樂傳媒業。從長遠看,雙向進入是將市場和產業鏈共同做大做好的雙贏局面,是重構信息通信業版圖,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的一次重要戰略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