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工信部發布《通信短信息和語音呼叫服務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當中規定,“任何組織或個人未經用戶同意或者請求,或者用戶明確表示拒絕的,不得向其發送商業性短信息或撥打商業性電話。” 與此同時,工信部還將組織建立全國統一的“謝絕來電”平臺,引導相關組織或個人尊重用戶意愿規范撥打商業性電話。
于是,我們看到各路媒體一片歡呼之聲,好像垃圾短信從此就要絕跡了。在我們深深為有關部門如此關心民生而激動的同時,我們不得不清醒的認識到,依靠這種方式來治理所謂的垃圾短信和推銷電話,屬于癡人說夢。
垃圾短信與推銷電話的形成原因很簡單,因為這是一種低成本的企業營銷推廣工具,只要這種方式還有用戶接受,只要這種方式能夠產生足夠的營銷收益,就一定不會斷絕。事實上,這種需求一直存在,以前的街頭小廣告牛皮癬在技術升級之后變成了短信為載體而已。
從通信原理上說,不管是撥打電話還是短信,都屬于開放性使用,撥打或者發送的主動權在于發起方。也就是說,本質上,我給你發短信或者打電話,不用經過你的同意,更不需要先加“好友”,這也是通信業務與互聯網社交平臺的根本性差異。
有人認為,在微信這樣的平臺上,就沒有所謂的垃圾短信,因為,只能給好友發送信息,所以,無論是電話還是短信,都應該建立白名單,把通信的權力交給被叫方。但是,如果這樣做,就會割裂整個社會的通信傳播,讓信息不再流通。
把孩子和洗澡水一起扔掉,這就是現在有關部門處理短信的方式。歷史上,短信在業務最高峰的時候迅速下落,就是因為對所謂的垃圾短信的強力治理。結果,垃圾信息只是換了途徑、改個方式而已,不管是推送商業消息還是詐騙信息,都是永存的。
在現實操作中,是否商業信息很難判斷,也無法定性,是否有價值、是否為垃圾,也因人而異。在互聯網上,算法大行其道,但推送過來的很多信息或者廣告也并未得到使用者的許可,也經常造成不好的觀感,但卻無人過問,這成為了最大的不公平。
2019年1月,“號碼標記服務平臺”正式發布,“號碼標記服務平臺”面向個人、企業碼號使用者提供一站式的號碼標記查詢、誤標記處理等服務,支持自動、集中、快速解決號碼誤標記問題,有效促進標記服務水平和標記數據準確性的提升。很多互聯網公司也都推出過標記服務,效果也都有,但在后來,人們也逐漸發現,標記垃圾號碼如果“隨意”或者“故意”,就變成會成為一個大生意,而這個生意所產生的問題可能比垃圾短信更嚴重。
長此以往,運營商的種種商業模式都可以被認定為不合理,或者想當然的給運營商貼上必然侵犯用戶權益的標簽,那么,運營商也就不用生存了。就主管部門來說,如果眼里只有所謂的用戶感到不爽,如果只規范運營商相關產業,那么,事實結果就是避重就輕,還造成了巨大的商業利益向互聯網公司輸送。
2019年1月份至4月份,全國移動短信業務量同比增長26.9%,移動短信業務收入完成128.8億元,同比增長5.8%。
2020年一季度,全國移動短信業務量同比增長38.3%,增速同比提高19個百分點,較1-2月提高1.2個百分點;移動短信業務收入完成90億元,同比下降0.7%,降幅較1-2月收窄2.6個百分點。
在運營商增量不增收、增收不增利的困境下,現在還盯著這么點看似有點反彈的短信收入,卻忘記了互聯網社交公司們已經高達數百億級別的推送信息廣告收益。難道都那么合法?

有關部門需要重點打擊的,其實并非是什么廣告推銷,而是詐騙短信或者電話,更應該好好重視的是在社交軟件平臺上的各種詐騙群的滋生。
我們關注到,蒙著社交外衣的各種詐騙分子早已經將陣地從短信和電話中轉移到社交平臺之上,經過潛伏、組群、用托、機器人等等方式套路“好友”,而且已經開始滲透到老年人與小孩子群體,危害性越來越大,甚至即將進入爆發期。
正如有識之士指出的,大的公司可以依靠實力和人脈去獲取大項目,或者依靠燒錢補貼獲取用戶,然后壟斷市場謀取暴利,但大量的創業的小公司卻沒有這個能力,通過發發短信來進行有限的推銷,也算是低成本的好方式。
如果說對接收者有點騷擾,也是現實存在,但社會上每個人不是無時不刻不再接受各種騷擾嗎?不要忘記了,我們每個人既是消費者,也是生產者,都不要矯情。
對于黃賭毒或者其他詐騙,應該堅決打擊,毫不留情,但對于所謂的垃圾信息卻應該有著不同的認定,也很難進行認定。如果政策未來實施的結果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那就是失敗的。
我極端討厭那些打電話推銷產品騷擾我的人,也極端鄙視那些各種套路勾引我使用期產品的公司,但我也深知,除了那些詐騙犯和各種作奸犯科的歹徒,各種廣告信息推送的背后都是和我一樣的辛辛苦苦工作的人們。他們的社會危害性沒那么大,我們的監管部門應該把更多的精力用在新興的社交軟件詐騙治理之中去。
總之,有關部門出手管理垃圾信息,我們應該舉雙手贊成,但是,如果僅僅想一紙文件來解決問題,如果僅僅是想繼續擠壓運營商來解決問題,那就是在做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