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象網訊(致新/文)4月11日消息,工信部近日發布《關于開展增值電信業務擴大對外開放試點工作的通告》。《通告》旨在向社會公布增值電信業務試點擴大對外開放政策,通過開放主動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激發市場競爭和主體活力,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與全球共享中國數字經濟發展紅利。同時,通過在自由貿易港、自由貿易試驗區等試點開放,更好發揮改革開放綜合試驗平臺作用,進一步積累電信業開放經驗,構筑立體化制度和安全監管體系,為在更大范圍內開放奠定基礎。
《通告》提出,在獲批開展試點的地區取消互聯網數據中心(IDC)、內容分發網絡(CDN)、互聯網接入服務(ISP)、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以及信息服務中信息發布平臺和遞送服務(互聯網新聞信息、網絡出版、網絡視聽、互聯網文化經營除外)、信息保護和處理服務業務的外資股比限制。
試點地區需在開放創新方面具有一定制度優勢,信息通信產業發展基礎良好、潛力較大,吸引外商投資制度健全,安全監管保障能力到位,試點示范經驗豐富。同時,試點地區還應強化系統觀念,統籌發展和安全,給予必要的機制和資源保障,做好增值電信業務擴大對外開放服務管理,為電信業務開放創新發展更好發揮引領示范作用。
按照國家有關部署,北京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范區、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及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引領區、海南自由貿易港、深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率先開展試點。四地應由所在省(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自身實際提出試點實施方案并報工業和信息化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商有關部門組織開展評估論證,調研核查安全監管保障體系等,對符合條件的地區作出批復。實施方案獲批后,相關地區可以正式開展試點工作。
后續,工信部將組織開展試點實施情況評估,并根據評估情況,適時擴大試點地區范圍,有關事項另行通告。
附:
增值電信業務擴大對外開放試點方案
一、試點目標
通過試點擴大電信領域對外開放,推動優化外商投資環境,豐富電信市場供給,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提升行業服務水平,深入參與國際合作,形成立體化制度和安全監管體系,促進信息通信業高質量發展,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和模式,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
二、試點內容
(一)試點開放業務
在獲批開展試點的地區取消互聯網數據中心(IDC)、內容分發網絡(CDN)、互聯網接入服務(ISP)、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以及信息服務中信息發布平臺和遞送服務(互聯網新聞信息、網絡出版、網絡視聽、互聯網文化經營除外)、信息保護和處理服務業務的外資股比限制。
(二)業務經營要求
試點開放業務經營主體注冊地、服務設施(含租用、購買等設施)放置地須在同一試點區域內,不得購買、租用本試點區域外CDN等設施開展加速服務。ISP業務服務范圍僅限本試點區域,且需通過基礎電信企業互聯網接入設備對用戶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其他業務服務范圍可面向全國。
三、試點地區的申報條件及評估程序
(一)申報條件
試點地區需在開放創新方面具有一定制度優勢,信息通信產業發展基礎良好、潛力較大,吸引外商投資制度健全,安全監管保障能力到位,試點示范經驗豐富。試點地區需牢固樹立系統觀念,統籌發展與安全,結合自身定位和發展需求,給予必要的機制和資源保障,支持所在地通信管理局做好增值電信業務擴大對外開放服務管理,健全完善安全監管保障體系,取得更多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更好為電信業務開放創新發展發揮引領示范作用。
(二)評估程序
擬開展試點的地區所在省級人民政府,根據自身實際提出試點實施方案并報工業和信息化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商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專家評估論證,調研核查安全監管保障體系等,對符合條件的地區作出同意開展試點的批復。
四、試點退出機制
試點地區如存在企業違法違規等問題頻發、風險集中、安全監管條件難以保障等情況,工業和信息化部可商相關部門視情縮減其試點業務范圍,對情節嚴重的可提前終止試點。退出試點的地區應組織相關企業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妥善處理存量用戶遷轉、退網等善后工作。
五、試點保障措施
工業和信息化部作為行業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開展增值電信業務試點擴大對外開放評估。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開放配套保障措施落實,強化信息交流共享和跨部門協同,防范化解安全風險。
地方通信管理局作為本地區電信管理機構,會同相關部門督促增值電信業務擴大對外開放試點企業規范運營,監督管理服務質量,建立企業信息上報和定期抽查機制,強化網絡和數據安全監管能力,督促企業切實履行安全主體責任。
試點地區政府做好本地區試點企業管理和服務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協調合作機制,構建雙向告知、數據比對機制,將證照銜接、監管聯動、執法協作等機制有效貫通,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發展環境。試點地區政府提供人員、資金等支持保障,支持地方通信管理局加強監管人才隊伍建設,升級改造互聯網信息安全管理系統,建設互聯網監管信息系統,為試點開放提供監管支撐。
六、試點總結
試點地區政府每年定期梳理匯總試點情況及問題,報工業和信息化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相關部門對試點地區工作情況進行評估并予以通報,及時總結試點的先進經驗、模式、典型案例等并宣傳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