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對對講機的使用需求,促進對講機產業高質量發展,工業和信息化部無線電管理局(國家無線電辦公室)于近日印發了《國家無線電辦公室關于150MHz和400MHz頻段對講機頻率使用管理和設備技術要求有關事宜的通知》(國無辦〔2025〕1號,以下簡稱《通知》)。
為更好地理解和落實《通知》,現就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通知》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當前,對講機被廣泛應用于公共安全、應急救災、安全生產、公共事業、商業運營等領域的通信和指揮調度。國家無線電管理機構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先后制定了水上對講機、公眾對講機、專用對講機等相關管理文件,推動了我國對講機的應用發展,在服務社會治理、行業管理和公眾通信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同時,也促進了我國對講機的技術進步,國產品牌快速崛起,產業日益壯大。
隨著無線電技術發展,原有管理文件的部分內容已不適應《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國際電信聯盟《無線電規則》等有關要求,也不適應對講機產業發展和市場需求。為加強政策引導、優化產業格局,推動對講機“模轉數”進程、激發企業創新活力,更好滿足各行業部門和個人用戶對對講機的差異化使用需求,國家無線電管理機構立足全局性、系統性、長遠性的管理和發展需要,制定本《通知》。
二、《通知》制定過程中主要開展了哪些工作?
一是研究國內外管理政策。系統梳理我國現行對講機無線電管理規定,持續跟進國際電信聯盟相關規則研究,分析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對講機管理政策。
二是深入開展調研。向相關單位發放對講機使用情況調研問卷,多次赴對講機產業聚集地開展產業調研,聽取相關使用部門、行業協會、設備生產制造企業等單位的意見和建議。
三是組織測試驗證。對專用對講機和公眾對講機的發射功率等射頻技術指標進行了測試驗證,支撐設備技術要求的制定。
四是廣泛征求意見。向國務院相關部門、地方無線電管理機構、行業協會、設備生產制造企業征求意見,組織專家論證,充分吸納各方意見。
三、《通知》的主要內容包括哪些?
《通知》共22條,明確了不同類型對講機的無線電頻率使用、無線電臺(站)設置使用、無線電發射設備管理、無線電干擾保護等事宜。
一是根據對講機應用場景和使用對象,分為專用對講機、共用對講機、公眾對講機和水上對講機四種類型。
二是規劃專用對講機頻率供相關部門使用,規劃共用對講機、公眾對講機頻率供個人、家庭、團體、部分商業用戶或無需干擾保護的單位使用,規劃水上對講機頻率供交通運輸、漁業、海洋系統(行業)等部門使用。
三是規范對講機管理尺度,采用許可、簡化許可、免許可等多種模式。即專用對講機和水上對講機應取得頻率使用許可和無線電臺執照,共用對講機僅需辦理無線電臺執照,公眾對講機免頻率使用許可和無線電臺執照。
四是要求生產企業在共用對講機、公眾對講機機身顯著位置醒目標識“共用對講機”“公眾對講機”,且不得具備調諧到專用對講機、水上對講機和業余電臺頻段的能力。
五是規范各類對講機技術體制、發射功率、頻率容限、雜散發射等技術要求。
四、《通知》什么時間施行?
《通知》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由于對講機已廣泛應用于各個領域,統籌考慮各地頻率使用規劃調整和產業實現能力,為對講機無線電頻率使用、無線電臺(站)設置使用、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準等預留過渡期,同時明確已獲得許可的對講機臺(站)經批準可以延續使用到設備報廢為止,以便產業界和用戶做好調整前后的準備和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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